2006年7月6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未批就演出 遭查还抗法
傅筱云

  近日,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蒋某和陶某各有期徒刑6个月,郦某拘役4个月,缓期6个月。
  该市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对蒋某的酒吧进行检查时,发现其举行的演出未经审批遂要求停演,却遭到酒吧经理陶某等人的拒绝。在执法人员拍摄取证的过程中,酒吧董事长蒋某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。陶某、郦某等人也上前动手,致使多名执法人员被打伤,用于取证的摄像机也被夺走。